各高等学校:
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,加快推进我省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,提升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相关专业在校生的应用实践能力,促进院校信息类相关专业建设,为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培育高素质人才,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河北省教育厅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主办2022年河北省高校大数据应用创新大赛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宗旨
本次大赛立足高等院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求,通过引入大数据各环节实际应用场景,全面加强高等院校学生大数据技术基础与实践能力,促进应用技能、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培养,通过深化学校教育与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有效衔接,提升学生的数据思维能力、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,探索大数据核心科学与技术,推动我省大数据领域学术型、技能型人才的培养。
二、举办单位
主办单位: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河北省教育厅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承办单位:河北省大数据中心、河北省大数据学会、河北工程技术学院
支持单位:河北银行
三、机构设置
为确保本次大赛赛事组织工作有序开展,设立河北省高校大数 据应用创新大赛组委会,负责大赛的统筹安排、组织协调、社会宣 传、技术培训、赛事保障等工作。邀请大数据相关专家及专业人员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,采用专家公开评审方式,独立开展赛事评审工作。
四、赛事设置与参赛要求
本次大赛主要面向河北省内博士生 (博士后)、研究生、本科生、高职高专在籍学生,分为四个组别进行比赛。大赛以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为主要内容,重点评价参赛选手基于大数据平台环境下,利用大数据技术生态组件,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大赛将根据不同组别,设定相应的考核要点,主要包括:数据的抽取、清洗、分析,大数据平台的部署和软件开发,可视化技术,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,大数据分析与建模,计算机视觉技术及人工智能算法的调用与实现等。
各院校选派的代表队由选手、指导教师组成。每校限报5队;参赛团队每队限3人,每人只能参加1支团队;每支参赛队设指导教师1名。赛前将为参赛人员组织线上培训指导。
五、报名和比赛时间
报名时间:2022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
比赛时间:2023年1月6日至1月8日 (如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需临时改期,将及时通知参赛人员)
六、奖项设置
为鼓励参赛,根据比赛成绩排名,设置特等奖一名 (可空缺),按一等奖10%、二等奖20%、三等奖30%的比例设置奖项,以及竞赛优秀奖、优秀组织奖 (高校)、优秀指导教师等。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团队及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励,并为获奖人员提供面试和实习 (入职)机会、媒体宣传、项目孵化、成果对接等多种形式支持。
七、报名方式
1.参赛选手填写 “2022年河北省高校大数据应用创新大赛报名表”(附后),发送至邮箱 wjh@hebtu.edu.cn进行报名。
2.参赛选手自由组队,由学校领队提交汇总报名信息。
八、赛事说明
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,本次大赛将采用线上形式进行。参赛人员通过竞赛平台下载考题,根据题目要求,完成答题及作品研发,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作品至平台。赛后将由大赛评审委员会,采用公开评审方式,独立开展评审工作。比赛结果的公布、奖项的颁发等,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进行。
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(涉及参赛项目的研发、印刷、个人食宿等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)。
九、联系方式
赛事交流 (联络)群:636599366 (QQ 群号)
联系人:田亚雷 联系电话:18631093663
李昊康 联系电话:18132060217